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招聘简章由昆明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三)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科技局纪检监察电话:3137706
昆明市纪委第十二纪工委监察分局:3162279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3192326
招聘条件.xls
昆明市科学技术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