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面试人选:笔试人员以岗位人数和面试人数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进入面试。对本行业特殊专业、野外工作岗位要求本科以上毕业生的岗位,如果笔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按1:1人数进入面试(本行业特殊专业及野外工作岗位严格执行云人〔2007〕9号文界定的范围)。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在笔试后7天内电话直接通知考生。
面试内容:适应岗位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30分)、实际工作能力(50分)、综合素质(20)。
(五)考核
为使招聘更加公正、公平,全面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按50%计算,面试成绩按50%计算,两项成绩相加后,各岗位按分数顺序等额确定拟招聘对象,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如下:
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健康检查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按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不符合用人单位健康要求的人员,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聘用
确定的拟聘人员合格后,在招聘单位进行查询和公示,公示期为7天,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六、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工作人员应做到:不向任何人透露考试的相关信息;不谈论涉及题目、题型、评分标准等话题;不记录、传播、泄露试卷内容。
(四)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严格招聘考试的命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和招聘工作中泄题、漏题及相关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从严处罚。应试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七、其它事项
(一)所有学生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英语等级证书及其它证书原件,否则不予聘用。
(二)本次招聘,免报名考试费。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我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71-3122511、3127507
监督电话:0871-3196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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