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设置合格成绩分数线,达到面试总成绩60%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4、面试程序按《公告》规定程序执行,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分数并列,无法确定人选的,可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加试。
七、综合成绩公布
综合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
∕2+笔试加分]×40%+面试成绩×60%。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人选。综合成绩7月31日在文山人事网、文山州环保局公布,公布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按《公告》规定的程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时间:8月8日~8月10日。
考核按《公告》规定,采取审查考生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进行。考核时间:8月17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其他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安排一次递补。
九、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和考核合格的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人员名单于8月20日在文山人事网和文山州环保局公示(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公示期7天。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按《公告》中的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人事关系委托人才中心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