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富民县政务公众信息网等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富民县政务公众信息网等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六、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考试总成绩并列不能确定递补人员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递补。
七、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富民县政务公众信息网等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