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石林县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9名,其中管理岗位7名,专业技术岗位62名,现就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各类高等院校全日制(国民教育)大专及其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年龄18—35周岁(1977年8月31日—1994年5月31日之间出生)。
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石林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需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石林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专业依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试行)》(2012年修订)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在职人员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曾参加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人员不满5年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