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违反考录纪律规定。出现以下情况的均视为违反考录纪律,5年内不得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1、考试作弊、找人替考的;
2、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的;
3、放弃面试资格复审,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申请的;
4、放弃面试,但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放弃面试申请书的;
5、无故不参加体检的;
6、放弃录(聘)用资格但未提交申请的。
(三)加大跟踪监督力度。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面试工作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保留至招聘工作结束;招聘工作实行“三公开”,整个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四)确保信息畅通。考生自报名至录(聘)用结束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若因通讯不畅造成信息传递不到,后果考生自负。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有序开展,成立曲靖市国土资源局2012年委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朱家甫 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王文党 党组副书记
王 剑 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 寒 党组成员、副局长
施宗敏 党组成员、副局长
聂勇宽 党组成员、副局长
傅云华 党组成员、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组织人事监察科,负责公开招聘具体事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