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良好的品行,团结同志,遵纪守法;
(二)曲靖市范围内各级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在职在编且已完成登记的人员(含省级垂管单位);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行政职务为正科级以下人员;
(四)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从事会计工作满3年以上,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健康;
(六)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处理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