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和考察
普通岗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特殊岗位《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开展体检工作。体检在德宏州医疗集团进行并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
普通岗位公务员体检时间:2011年8月10日上午7:30,特殊岗位公务员体检时间:2011年8月11日上午7:30,参加体检人员在德宏州医疗集团门诊大楼前集中。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录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若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的岗位排名依次顺延该岗位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各顺延一次)。
四、公安、森林公安、司法警察的体能测试安排
按照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从2011年开始,实施新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同时予以废止。公安、森林公安和司法警察类考生的体能测试由德宏州公务员局、德宏州公安局、德宏州森林公安局、德宏州劳教所统一组织实施,体能测试时间于2011年8月15日进行,地点另行通知。
五、录用
(一)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德宏人事网(http://www.dhrs.yn.gov.cn)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节假日除外)。
(二)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的要求,于2011年9月30日以前办理完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由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是否录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宏州公务员局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不受理后续的举报。为保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对匿名举报的不予受理。
附:《德宏州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宏州公务员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