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1、面试时间
2011年7月26-28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
2、面试地点
蒙自市职业高级中学(蒙自市凤凰路延长线蒙自市高级中学旁) 。
3、面试方式
无领导小组讨论。
4、面试时需提供的材料
考生面试时,须携带资格审查确认表、身份证参加面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递补进入面试的考生还需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所需材料,于当场面试前半小时,在面试地点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5、面试注意事项
(1)请考生务于当场面试前15分钟,即上午7:45,下午13:45分前到达面试蒙自市职业高级中学。迟到15分钟,即上午8:15,下午14:15分后到达考点的,取消当场面试资格,并保留是否追加禁考处罚的权利。参加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如无故不参加面试的,将处以公务员考试5年禁考处罚。
(2)应试人员进入面试候考室后,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必须交给有关工作人员保管。将通讯工具携带进入面试考场的,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3)应试人员进入面试室只允许报本人抽签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及本人父母姓名。
(4)应试人员进入考试区域后,应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5)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6)按照回避有关的规定,考生可向纪检人员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予以回避。
(7)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题签和草稿纸。
(8)考生在候考室、面试室内禁止吸烟。
(9)违反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6、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现场公布,面试结束后在红河人才网站公布。
综合成绩 = (包含加分在内的笔试成绩/3 + 最终面试成绩)×0.5
其中算式中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最终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如果综合成绩并列,则先看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面试成绩一致,再看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