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和考察
普通岗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特殊岗位岗位《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开展体检工作。体检必须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定点医院开展。
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将在红河人才网进行通知。相关体检标准也可从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查询。
若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的岗位排名依次顺延该岗位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只顺延一次)。
四、录用
(一)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
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红河州公务员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