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并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5名高中部分学科教学人员及管理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专业技术岗位11人,初始学历为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含就业期限内未就业毕业生)和在职高中教师。
2、管理岗位4人,初始学历为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人员,具有相应岗位专业知识,年龄35周岁以下。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及技能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4、身体健康,符合我校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三、招聘所需专业、学历要求
招聘岗位 所需专业 初始学历要求 招聘人数
语文教研组 汉语言文学专业 本科及以上 2人
数学教研组 数学专业 本科及以上 2人
物理教研组 物理专业 本科及以上 1人
化学教研组 化学专业 本科及以上 1人
生物教研组 生物专业 本科及以上 2人
通用技术组 信息技术或电教 本科及以上 1人
信息技术组 信息技术专业 本科及以上 1人
心理 心理学专业 本科及以上 1人
校办 人事或文秘 本科及以上 1人
教务 文科类 本科及以上 1人
档案 档案管理 本科及以上 1人
财务 会计 本科及以上 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