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提供的证件: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或《毕业生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证件。其他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个人简历等,各种证件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查验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2)报考人员均须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在表中签署“诚信承诺意见”,并提交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4)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通知的时间内持身份证或毕业证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5)因个人原因无法到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可委托他人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复印件到指定报名地点进行报名,领取笔试准考证时,本人需交验材料原件。
(6)实际报名考试人数不低于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考。
五、笔试
1、笔试命题及阅卷:笔试的命题与阅卷等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委的领导下,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由学校聘请专家学者独立进行,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与招考纪律。
2、笔试主要内容:
笔试内容分两个部分,总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占40分,重点考查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与全面知识,主要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及心理学知识等;专业知识部分占60分,重点考查应聘者的业务素质、专业知识等。考试时间:150分钟。
3、笔试时间、地点与方式:
(1)笔试时间:考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笔试地点:在云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第一教学区教学楼(具体考场、考号以准考证规定为准)。
(3)笔试采用闭卷、单人单座方式。
(4)公布笔试成绩并通知面试人员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综合面试
1、综合面试人员的确定:每个岗位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综合面试包括两个部分,总分100分:说课及答辩50分、岗位技能操作测试50分。
3、面试题目、试讲或技能测试内容由面试专家组根据应聘专业实际需要确定。面试成绩由专家组统一打分评定。
4、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