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凡报名应聘者,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相关岗位专业、学历层次要求的,均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由学校人事处负责开展。第二批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均为大学本科和硕士及以上,须按照先笔试后面试的考核程序进行。应聘人员为博士的,直接参加面试。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其中,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可组织考试。个别紧缺、特殊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方可开考。
笔试时间暂定为2012年6月2日。待网络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情况,确定笔试时间和考场安排。
2、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终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应聘人员为博士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面试时间暂定为2012年6月5日。具体时间根据笔试试卷批改进度确定。
面试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四)考核。考核工作按照校人事处统一指导、校内各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的原则进行。由校内各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
(五)聘用。经各用人单位考试选拔的拟聘用人员须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可到人事处人事科领取),由各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后报校人事处,经校长办公会审批同意聘用的,按规定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经上级部门批准后,拟聘用人员方可办理报到手续。受聘人员须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涉及人事代理问题按照云人〔2006〕26号文件执行。
凡新招聘到校工作人员,涉及承担班主任等学生工作任务,以及参加新农村建设、支教锻炼等工作,必须服从学校和各具体用人单位安排。
四、待遇
经上级部门批准招聘到校工作的博士,学校提供以下待遇:
1、提供人民币10万元安家费;
2、到校工作第一年提供专项生活补贴人民币0.5万元;3、报销面试往返机票一次。
五、纪律要求
整个招聘工作将在我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对于招聘岗位实行公开、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871-5033908。
六、招聘计划 (见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