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反映问题的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文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 从即日起到9月23日止,共7天。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
文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7-67862250
文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序号 招考单位名称 招考职位 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 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 拟录用单位 1 文成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 财会 董玲玲 女 03202172815 北银村镇银行 文成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