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主行为和从行为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1.一般成立要件
2.特殊成立要件
(四)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生效要件
1.主体合格
2.意思表示真实
3.内容合法
(五)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别生效要件
1.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1)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2)所附条件的特征
(3)所附条件的类型
2.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
(1)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2)所附期限的特征
(3)所附期限的类型
3.其他特别生效要件
(六)无效民事行为
1.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2.无效民事行为的情形
(1)行为人不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所实施的民事行为
(2)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民事行为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
(七)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1.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2.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情形
(1)基于重大误解所实施的民事行为
(2)民事行为发生时显失公平
(3)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未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见“合同的效力”)
(4)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见“合同的效力”)
(八)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六、代理
(一)代理的概念与特征
(二)代理的类型
1.委托代理、法定代理与指定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