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查询贵州省2009年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公开招考人民警察、人民警察学员、特殊职位人民警察笔试名次和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告
贵州省省2009年公安机关公开招考人民警察、人民警察学员和特殊职位人民警察笔试阅卷工作已经结束。经省公务员招考办研究决定,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公安类专业职位
1、公安类专业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90分,按总成绩百分制折算后为30分。
2、公安类专业职位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各职位计划招考人数与达到和超过笔试合格分数线人数不高于1:3比例,按本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3、公安类专业职位面试人员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根据各职位计划招考人数1:3比例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本职位计划招考人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应达到1:2才能进入面试和体能测试,达不到1:2应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
同一职位资格复审合格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二、 非公安类专业职位(含人民警察学员职位)
1、非公安类专业职位资格复审人员(含人民警察学员职位)根据各职位计划招考人数1:3比例按本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2、非公安类专业职位面试人员(含人民警察学员职位)根据各职位计划招考人数1:3比例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本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与本职位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1:3的,该职位招录计划予以调整和取消。
同一职位资格复审合格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三、 特殊职位人民警察
1特殊职位人民警察最低面试分数线划定为70分,按总成绩百分制折算后为23.33分。
2、特殊职位人民警察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各职位计划招考人数与达到和超过笔试合格分数线人数不高于1:12比例,按本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同一职位资格复审合格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特殊职位人民警察面试人员根据省公务员招考办划定的笔试成绩合格线和各职位计划招考人数不高于1:12比例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本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同一职位资格复审合格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地点、时间另行通知。其他事项详见《贵州省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2009年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简章》、《贵州省公安机关2009年公开招考特殊职位人民警察简章》。考生可登录“贵州省人事人才网” “考分查询”栏目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名次以及是否列入资格复审对象。
贵州省公务员招考办公室
二○○九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