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统一部署要求,安徽省2011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工作已于8月上旬启动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撤销安徽省原地级巢湖市的批复精神,为保证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有序进行,经研究决定,此次招录中涉及原地级市巢湖市所属的相关招录职位,仍按原公布的职位开展招录的各环节工作。录取工作结束后,招录人员有关信息及后续工作将按新的区划设置进行相应的调整。
特此公告。
安徽省政法干警定向培养招录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