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海曙区人事局核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海曙区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小学体育乒乓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
1、浙江省户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
3、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身心健康。
4、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乒乓专长,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宁波市生源的201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毕业,且累计两次获得奖学金的;
(2)本人在市级及以上各类乒乓比赛中获得个人前六名或团体前三名的;
(3)有乒乓专项带训经历,且带训学生获得市级及以上乒乓球比赛名次的。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月15日-1月16日(8∶30—11∶30,13∶30—16∶30)。
2、报名地点: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服务中心(宁波市大梁街47号)。
3、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海曙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为简化报名流程,请预先填报好该登记表。《海曙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4、报名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足1:3的则取消岗位数。
5、报名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
(二)考试
根据岗位特殊性的要求,先进行乒乓专业技能测试,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岗位数1:6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等综合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依次排名,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岗位应具有的专业技能和课堂教学能力。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淘汰。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和面试成绩以4:6的比例计算总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名(总分出现并列情况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区教育局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区人事局核准后,在海曙区人事局网和海曙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具体工作岗位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有异议并经核实的,不予录用。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按同一岗位的其他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确定替补人员。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二)被录用人员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不能按时取得招聘时相关要求证件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三)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录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再聘用。
(四) 被录用人员先与学校签订一年期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学校不予继续聘用。
(五)按标准收取笔试考务费40元,家庭贫困考生凭民政部门证明免收考务费。
(六)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海曙区人事局网(http://www.nbhsrs.gov.cn)和海曙教育网(http://www.hsedu.com.cn)。
咨询电话:87291890,87195724
监督电话:87195727 (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纪委办)
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
二O一O年一月六日
附件1:
报名材料清单: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发放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待正式证书下发后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自荐材料一份;
(9)一寸免冠彩照2张;
(10)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具体事宜将在海曙区人事局网和海曙教育网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附件2:海曙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