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嘉兴职业技术学院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规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昌盛南路1123号
咨询电话:0573-89978115(杨老师、沈老师)
监督电话:0573-89978168(嘉兴职业技术学院纪委)
附件: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