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录用
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经考核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录用。拟录用人员必须服从幼儿园分配,报区教育局、镇政府审批同意,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8月13日至8月16日(上午8:30——11:00 下午13:00——16:00)
2.报名地点:瓶窑镇中心幼儿园副园长室
3.咨询电话:郎老师13968071998 88541721
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中心幼儿园
2013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