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市人民检察院决定招聘若干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检察辅助人员2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户籍在慈溪市以内(户籍以2013年11月1日户籍所在地为准)。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全日制法律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全日制其他专业大学及以上学历,同时取得法律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身体健康。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8日-11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市人民检察院(浒山街道新城大道南路659号)A楼702办公室
联系人:政治处徐老师;联系电话:63912017。
3、报名随带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和填写好的《市人民检察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等各类资料。
4、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1:3比例的,酌情减少招聘指标。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报名人员必须随带本人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放弃。
1、笔试
笔试于11月21日(周四)上午9时-10时30分,在市检察院A楼8楼会议室举行。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与写作。笔试成绩前6名者(按1:3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尤其是口头表达、现场应变、团结协作等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累加计算。若考试综合成绩相等,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