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事业单位:丽水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丽水市纪委、监察局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数和岗位要求
本次公开选调事业工作人员4名。其中,网络工作人员1名,要求具备计算机专业技术中级以上资格,有较强的网络管理实际操作能力和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财务审计工作人员1名,要求现从事财务或审计工作,且有会计专业技术中级以上资格(或相当从业资格证书),或审计专业初级以上资格(或相当从业资格证书);其他工作人员2名,要求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二、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符合本次选调岗位要求的条件外,同时还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丽水市范围内公务员或在编在岗行政职能类、公益类(一类)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要求为经济、法律、审计、财会、计算机、中文等相关专业。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工龄3年以上,有两个以上单位的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党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问题正在接受调查的;
2、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3、新录用在见习期内的;
4、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12月9日—11日,上午9:00—下午16:00。
报名地点:市直单位的报考者到丽水市纪委干部室(市行政中心1417办公室)报名;县(市、区)的到所在地县(市、区)纪委办公室(干部室)报名。
报名方法:报考人员应携带《丽水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并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公务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录用表复印件、毕业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或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职位报名人数少于5人(含5人)的,取消该次该职位的选调计划,并通知其相关报考人员。
(二)领取准考证。经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发放笔试准考证。考生于2013年12月13日到市纪委干部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由市纪委、监察局统一组织,考试地点设在丽水市区(具体见笔试准考证)。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报考网络工作岗位的考生,需参加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测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50%。
笔试时间:12月14日上午(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前6名为面试人选。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参加该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