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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浙江丽水市商务局选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3-12-21 19:20:43

2013年丽水市商务局公开选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促进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根据工作需要,市商务局商贸信息中心拟在全市公益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 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商务局商贸信息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单位 选聘岗位 岗位类别 招聘人数 所需专业 学历/学位 工作经历 备注
丽水市商务局 电子商务 专技 1 经济学、财政学类、经济与贸易类及相关专业,电子商务 本科 有1年及以上电子商务管理工作经历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

 

三、招聘条件
应选人员除具备岗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事业心、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廉洁奉公。
2.丽水市范围内公益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2日以后出生)。
3.达到当地组织人事部门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截至时间为2014年1月2日)。
4.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5.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文字写作水平。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市商务局网站(http://sswj.lishui.gov.cn,通知公告专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4年1月2日至1月8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丽水市商务局外贸处(人民街597号,海关大楼三楼323室)。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持《2013年丽水市商务局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需征得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并报名表上加盖相应公章,有岗位服务期限限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征得当地组织或人力社保部门书面同意)、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工作经历证明,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红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经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择期另行通知考试。
如报名人数少于3人,则取消本次选聘。
(三)考试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注重对应试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采用100分制,60分为合格线,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从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选聘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聘对象,拟选聘对象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丽水市商务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选聘的按有关人事调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聘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聘资格,从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在接到选聘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选聘资格,不再递补。
本次选聘工作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监督下,由丽水市商务局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丽水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161118 、2161103、2161108


附件:丽水市商务局公开选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商务局
201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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