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阳县三家县级医院《关于2013年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公告》规定,经初审、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后,现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1月20日至1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平阳县中医院人事科举报。举报电话:0577-63626360。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应聘用人员须在1月31日前将个人档案转入平阳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并办理聘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
平阳县中医院
2014年1月20日
序号 报考单位 姓名 性别 招聘方式 报考岗位 体检结果 学历
1 平阳县中医院 张维维 女 考录 护理 合格 大专
2 平阳县中医院 杨崇崇 女 考录 护理 合格 大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