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聘3名编制工作人员
应工作需要,本单位招聘3名企业编制的工作人员,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单位:
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招聘岗位:
前期工作人员2名、动迁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4年3月11日以后出生)。
3、学历在大学本科及以上。
4、工作经历满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计算,按劳动(聘用)合同来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之日。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取采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招聘手续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工作由本单位自行组织。
1、公开报名。报名人员可在3月12日至珠儿潭巷10号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办公室报名,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劳动(聘用)合同原件。正式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到3:1及以上时,进入笔试程序。不足3:1时,招聘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并在拱墅人才网上进行公告。
2、资格审查。依据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通知领取准考证。
3、考试。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折算。
①笔试。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考生可在拱墅人才网上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②面试。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本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和考核。按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的岗位计划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综合成绩相等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及聘用。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拱墅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合同期限
首次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三年。
六、薪酬待遇
年薪6万元左右。
聘用人员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联系人:戈妮娜 联系电话:88299919
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1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