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海纳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速录员1名,派往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
一、招聘条件
1、女性,30周岁以下,
2、 金华户口
3、大专以上学历,听打文字录入120字/分以上,通过速录师职业资格证书、法学专业优先。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 2014年4月16日-4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金华市李渔路1096号0808室
3、联系人:孔先生;联系电话:82058013
4、报名方式:报名带身份证、毕业证书、1寸免冠近照3张。
金华海纳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