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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浙江丽水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来源: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5-13 15:14:19

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规定及《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研究生和“211工程”大学本科毕业生招聘人员工作意见》(丽人社〔2011〕13号)精神,丽水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丽水市福利工业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万地爱心儿童福利院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丽水市福利工业办公室为承担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聘任制度。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单位
 招聘

人数
 招聘岗位
 岗位

类别
 学历/学位
 所需专业

要求
 备注
 
丽水市万地爱心儿童福利院
 1
 社工
 专技
 研究生/硕士
 社会工作、社会学、新闻学、汉语言文学
 全日制普通高校
 
丽水市福利工业办公室  
 1
 文秘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1978年5月20日以后出生)以下。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市民政局网(http://mzj.lishui.gov.cn/)。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14年5月20日至5月21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丽水市民政局(丽水市行政中心裙楼312办公室)。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①2014年应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复印件; ②历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复印件;③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择期通知面试。(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578-2091572,传真:0578-2091576)

  (三)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从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试用期结束前凭非农户口证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服务期为5年。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市民政局共同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丽水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091572

附件:丽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民政局

201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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