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一)考试
考试将于报名后一周内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党校教师职位采取教学能力测试的办法,测试形式为试讲;道路运输管理所交通运输行业管理职位采取面试的办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考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成绩在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www.xsrlsb.gov.cn)上公布。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二)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及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入闱考察。考察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考察办法进行。
(三)公示与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录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历学位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在 2014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提供报考职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不予录用。
六、其他事项
1、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被发现不符合报考录用资格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2、如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职位空缺的,在报考该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递补。但自拟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之日起出现的职位空缺,均不予递补。
3、新聘用人员需服务满5周年后,方可申请交流到县外。
4、本次招聘录用工作受象山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投诉举报电话:65725951(纪委执法监察室)。
5、拟录用人员涉及聘用(劳动)合同的,自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由本人解决,逾期未解决取消录用资格。
6、未尽事宜由县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574-65796632。
附件下载:
1、公开招聘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