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宁波市象山县委党校及象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招聘5人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工作需要,中共象山县委党校、象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等2家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
四、报名办法: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宁大报名点:宁波大学黄庆苗楼409小会议室,时间: 2014年6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象山报名点: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丹东街道起春路21号)后幢四楼会议室,时间:2014年6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网络报名。考生于6月25日前将相关报名资料扫描后发送至报名邮箱。报考党校教师职位考生发送至邮箱:xsdxhd@163.com,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574-65751203;报考道路运输管理所交通运输行业管理职位考生发送至邮箱:179876972@qq.com,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3515743163、0574-65082582。
2、报名要求:应聘者须携带学历学位证书(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用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一底版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象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4、本次招聘职位均为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数比例原则上要求达到3:1,达不到3:1的,均按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进入考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