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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保障中心2014招聘公告

来源: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4-7-17 9:42:46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保障中心是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所属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依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及条件
招聘   岗位 招聘 人数 招聘          范围 基本条件 年龄
条件 学历和专业条件 资格条件
速录员岗位
  1 杭州市  区户籍(含萧山、余杭)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其他资格条件。 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本科以上学历,法律类或计算机类专业
  面试增加速录考试内容
摄影岗位 1 杭州市  区户籍(含萧山、余杭)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其他资格条件。 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本科及以上学历,电视摄影类专业(电视摄影、电视摄像、影视摄影、影视剧摄影)  
装备管理 1 杭州市  区户籍(含萧山、余杭)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其他资格条件。 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本科及以上学历,装备经济管理、仓储管理类、物流管理、军事类等专业  

  条件说明:1、法律类专业仅限以下专业:法律、法学; 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学、法律硕士。2、电视摄影类专业仅限以下专业:电视摄影、电视摄像、影视摄影、影视剧摄影。3、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15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者携带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和资格条件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进行现场报名,参加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14年7月23日-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六楼604室(香积寺路302号)。
  联系电话:0571-88810933  联系人:胡建斌
  三、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100分。
  2、笔试。符合报名条件者首先参加笔试,笔试成绩100分,主要测试综合应用能力和基本素质。《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性试题,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等。《基本素质测验》为客观性试题,包括数量关系、判断推理、综合基础知识等。
  3、面试。笔试以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其中速录员岗位增加速录内容,速录成绩与综合面试成绩按3:7计算,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
  4、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三倍的,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考计划。
  四、体检和考核
  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zsrsj.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保障中心
201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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