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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浙江嘉兴海盐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选调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4-9-3 13:34:15

海盐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是嘉兴市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县食品、药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查、检验检测工作,是具有向社会出具证明作用的检验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机构。现因工作需要,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计划和岗位

在浙江省范围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中选调6人,其中中级以上(含)技术职称4人、初级以上(含)技术职称2人。

二、选调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勤奋,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2.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7月30日以后出生),女性在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含)以上学位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

3. 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

(二)业务岗位条件

1. 熟悉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标准、检验检测方法原理,掌握检验检测操作技能、标准操作程序、质量控制要求、实验室安全与防护、计量和数据处理等知识。

2.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食品、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

3. 具有食品、药品检验员岗位资格证及3年(含)以上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岗位工作经历。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选调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同时符合情形项多的优先:

1. 具有副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研究生以上学历且硕士(含)以上学位的。

2. 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实验室担任过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报告签字人岗位一年以上的。

3.具有负责食品、药品检测实验室组建经历或获得食品、药品类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员证的。

4. 具有相应药品知识及药品评价经历的。

5.具有一定的食品、药品检测、评定方面科研、学术成就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它不宜办理交流情形的。

三、选调工作程序

选调工作由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发布、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 报名方法:

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科(海盐县武原镇长潭路66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东)。

网上报名:电子邮箱yuanmj@haiyan.gov.cn。

2.提交材料:如实准确填写的《海盐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食品或药品检验员岗位资格证、当地编制或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证明),及其与选调人员条件相印证材料。

网上报名者在考试前需持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料不真实者取消报名和选调资格)。

联系人:袁梅军、沈念曼。联系电话:0573-86125137 。

3. 报名时间:2014年 9月 1日至9 月 15日

4. 资格初审: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报名人员的工作性质、经历、专业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环节。

若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选调计划数不足3:1的,由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资质审查符合性情况决定是否开考及开考范围。

(二)组织考试

考试方式为食品检验现场技能操作和检测报告测试,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技能操作×60%+检测报告×40%,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选调。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考试后,按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办理交流手续

根据体检及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并进行公示。拟选调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交流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单位报到。因本人原因不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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