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根据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女性特勤队员1名,招聘后以劳务派遣制形式派遣到绍兴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工作,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
2、身体健康,无明显生理缺陷,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
3、绍兴市区户口。
4、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热爱特勤工作,能吃苦耐劳,服从管理,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5、有下列情况的人员,可放宽条件,优先考虑:
(1)中共党员;
(2)有计算机应用方面特长或经验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参与赌博、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其它不适合从事特勤工作的。
二、工作职责
特勤队员协助公安机关完成大型活动安全保卫、治安巡逻防控、突发事件处置以及抢险救灾等任务,单位不安排住宿。
三、工资待遇
年基本收入约为4.2万元(包含执勤补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等)。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时间:2014年10月23日至10月28日,工作日8时30分至17时。
2、地点:绍兴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绍兴市区解放南路延伸段绍兴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内(绍兴中专南侧),联系人黄警官、陈警官,电话0575-88582771。
3、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本人户口簿复印件1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免冠1寸同版彩照8张;
(4)退伍证或相关专业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面试
根据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行面试(参加面试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组织体检(参加体检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承担)。
(四)政审
(五)聘用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绍兴市公安局特警支队
绍兴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