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下半年台州市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本次招聘共推出54个职位,202个岗位。按照2014年下半年台州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规定,考生可于2014年11月5日9时—11月8日24时期间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同时,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按网络报名系统的流程,真实并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应聘人员所填写的个人信息与本人相关证件不相符的,招聘单位有权在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取消其应聘资格),同时选择相应的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注册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11月5日9时—11月8日24时,应聘人员可在网络报名系统查询报名不足1:5比例的岗位。
另悉,本次事业单位招聘的考试方式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1)笔试科目:各岗位的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其中《综合基础知识》科目包括法律法规、科技知识、管理知识、经济理论和写作等;《职业能力测试》科目参考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专业知识》科目主要考查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各科目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定于2014年12月6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成绩在笔试后15天左右进行公布。
考生在报考前还需注意如下事项:
1.年龄、工作经历计算至2014年11月5日。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从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等取得时间截至2014年11月5日,招聘计划表中有专门说明的除外。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属于勤工俭学,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2.户籍。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2014年11月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14年11月5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在注册报名时应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学历学位。社会人员凭学历(学位)证书原件;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凭学校核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回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4.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提出的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名称,参照《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进行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公告中所列各专业是指相应专业目录中的二级学科,另有专门说明的除外。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