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市司法局直属公证处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014年8月13日)规定的程序,市司法局直属公证处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市司法局党委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下列2名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名单如下: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市司法局监察室反映。
联系电话:市司法局监察室0574—87296563,联系人:白连军。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