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聘公告(2014年11月26日发布)规定,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比不足3:1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指标。现将招聘核减情况公布如下:
序号 招聘职位 原招聘指标 核减指标 核减后指标 1 城建环保拆迁(本科) 4 2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