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禁毒社工1名(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强,热心禁毒工作和社会公益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2、具有一定的政策、法律水平,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文字写作及社会工作能力。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懂电脑,有一定写作宣传能力,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年满21周岁至45周岁男性公民;本乡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月8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法和地点:报名者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彩照2张到安阳乡人民政府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64841071,18806537218(政府网647218)。
(三)考试:报名人数在3名及以上时,参加笔试和面试,不到3名时乡招聘小组按个人综合素质择优录取。总成绩按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成绩组成,二者组成比例为4:6。先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底确定3名面试人员。面试由乡招聘组组织实施。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3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
(五)体检:经考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六)聘用:经考试录用后,参加淳安县有关部门组织的上岗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上岗试用期为三个月,三个月后签订用人合同。
三、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后,由安阳乡人民政府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月薪2200元,同时给予缴纳职工养老统筹,实行两年一签,期满根据相关情况,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
安阳乡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