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须带的证件和材料为: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籍户口簿、党员证明、职务证明、相关荣誉称号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各1份,2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