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精神和《杭州市妇女活动中心(杭州市婚姻家庭指导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的程序,经公开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确定下列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毕业学校及专业 拟聘岗位
金 晶 女 1981年5月 本科 浙江大学(自学考试)法律 法律服务
隋海洋 女 1987年1月 研究生 浙江理工大学应用心理学 家庭教育指导
屠雁玲 女 1987年8月 本科 杭州师范大学应用心理学 心理健康指导
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杭州市妇联办公室(延安路484号,杭州市人民政府综合办公楼2号楼二楼)举报。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算起。
监督举报电话:85081511,联系人:胡建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