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石柱镇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人员若干,具体事项如下:
一、岗位要求
岗位 要求 人数
镇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工作人员 大专以上学历 1
村建办工作人员 大专以上学历,村镇管理相关专业或村镇工作经验者优先 1
三资中心工作人员 大专以上学历,财务或会计相关专业 1
国土所地籍登记工作人员 高中以上学历 1
安监所安监协理员 高中以上学历,男性 1
二、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
三、性质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属编制外用工,一经录用,签署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保障金。年薪四至五万左右。
四、报名时间
2015年4月2日至4月10日止,报名时请带身份证、学历证明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
五、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石柱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
联系电话:87355002,728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