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湖市精神康复中心赴齐齐哈尔医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平湖市卫生系统赴皖南医学院、蚌埠医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平湖市精神康复中心赴西安医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平湖市卫生系统赴嘉兴学院医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由市卫生局组织集中体检,请入围体检人员注意:
请务必于2015年4月17日(星期五)上午7时整到平湖市卫生局大门口(当湖西路500号)报到,集中参加体检。
注意事项:
1、凡入围体检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并参加体检,如因客观原因不能前来的,请出具相关证明后传真至平湖市卫生局人事科收,传真号0573-85019871。
2、参加体检的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根据局统一安排上车,并准备体检费240元备用。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近视人员请务必佩戴近视眼镜。
6、近期天气冷暖交替,请注意适当穿衣、多喝开水、谨防感冒。
7、体检现场不准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咨询电话:0573-85023587、85111683、85112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