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江东区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名单及资格复审公告
2015年江东区公开招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公布,考生可登录宁波市江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bjdrs.gov.cn/)首页,点击网页中部“公开招考”栏目,选择“报名入口1”进入公开招考平台,点击左侧边栏“成绩查询”按键,输入准考证号和考生姓名查询笔试成绩。
根据《2015年江东区公开招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规定,按招考指标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下列人员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入围):
单位 职位 拟录用人数 姓名 准考证号 成绩 排名
区房地产管理处 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专技) 1 王小燕 03020401004 59.5 1
王凯 03020401002 58.5 2
王凯 03020401001 58 3
房屋管理(专技) 1 朱俊寰 03020402019 65.5 1
严栋 03020402009 60 2
郑敏 03020402011 57.5 3
物业管理(管理) 1 袁瑜羚 03020403066 71 1
陈芳圆 03020403067 70.5 2
李波 03020403097 70.5 2
区东部新城城市管理中心 道路桥梁管理(专技) 1 孙亮 03020404219 71.5 1
陈再再 03020404225 69 2
叶喜洋 03020404171 66 3
刘图 03020404181 66 3
洪明 03020404192 66 3
水利工程管理(专技) 1 王珏 03020405261 66 1
贺凯月 03020405279 66 1
陈鑫 03020405250 65 2
国际贸易促进会江东区委员会 涉外经济(管理) 1 林碧成 03020406346 69 1
施荟 03020406299 67.5 2
柴贝蓓 03020406351 67.5 2
区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中心 社会保障(专技) 1 邬张羽 03020407360 75.5 1
董霞 03020407357 62.5 2
徐之遥 03020407358 56 3
区图书馆 图书管理(专技) 1 徐瑜 03020408365 56 1
李雨桐 03020408364 53.5 2
胡桂桂 03020408367 49 3
区房屋拆迁事务所 财务管理(管理) 1 朱佩红 03020409372 59 1
毛杰 03020409370 58.5 2
王赟 03020409379 57.5 3
区重点工程办公室 会计(专技) 1 胡莹 03020410387 59 1
林祖栋 03020410386 49 2
张一鸣 03020410385 42 3
区人武部(培训中心) 军械管理(1)(管理) 1 华昊冉 03020411405 68 1
毛斌全 03020411426 64 2
蔡武斌 03020411408 63.5 3
军械管理(2)(管理) 1 吴涛 03020412433 63.5 1
林鑫 03020412435 57.5 2
陈高运 03020412432 54.5 3
以上进入面试人员,请于5月26日(周二)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携带相关证件到江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宁路456号东方商务中心2号楼三楼3418室)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考生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所携带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书面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在该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在面试实施2天前完成资格复审。
考生须携带的证明材料有:(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和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持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进行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须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和成绩单中文翻译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或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原件及复印件;(3)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职业水平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人员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及本人信息页原件或户口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5)工作经历证明(按各招聘职位要求提供,格式见附件);(6)其他证明材料(按各招聘职位要求提供)。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届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须携带的证明材料有:(1)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3)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职业水平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各招聘职位要求提供);(4)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人员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及本人信息页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5)其他证明材料(按各招聘职位要求提供)。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请于5月25日(周一)上午11:00前致电(0574-87811571)确认是否参加资格复审。
江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574-87811571
投诉举报电话:0574-87811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