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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义乌市对外贸易服务中心招聘笔试成绩

来源:2exam.com 2015-6-14 13:16:49

根据青委组〔2012〕70号精神,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考调青川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办公室(以下称青川县新村办)事业单位人员1名。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单位概况

青川县新村办经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批准成立于2012年11月,为中共青川县委农村工作委员会(以下称中共青川县委农工委)管理的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考调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调岗(职)位为青川县新村办事业单位人员1名(管理岗位)。

三、考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考调青川县新村办事业单位人员的范围和对象为符合本公告公开考调条件的全国范围内在编在岗的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考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三农”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勤奋,责任心强;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在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办公室(厅)和行业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简报上发表有本人署名文章的,学历放宽到全日制大学专科;

4、在县(区)、乡(镇)从事农业农村工作或基层工作2年及以上;

5、参加工作以来的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及以上;

6、身体健康,具备报考岗(职)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青川县新村办工作人员经常深入农业农村一线调研指导工作,对身体素质要求较高);

7、考生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近五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或不定等次的;

(2)见习期或试用期未满的或其他原因未转正的;

(3)履行服务期限未满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7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报考人员任选其中一种方式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填写《青川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办公室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交将报名材料全部扫描后传至1838899100@QQ.COM邮箱供初审。考生须在笔试前将报名材料原件交青川县委农工委审验。

(2)现场报名。报名地点:青川县委农工委办公室(青川县农业服务中心4楼)。联系人:冯秀珍;联系电话:0839-7204792、13419206097。
3、报名时须填报并提供以下材料:

(1)《青川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办公室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式2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及学位证(学位证有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具有报考人员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身份性质、占编性质、年度考核等的情况证明材料;

(4)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5)公开考调条件第三条所要求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县委农工委负责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考试。有效报名人数与考调岗(职)位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过程,报考者如隐瞒相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考调资格。

(三)考试。

经资格审查,达到开考比例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考试由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和中共青川县委农工委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为考察人选。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考察工作由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和青川县委农工委组织实施。

(五)拟调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拟调人员由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如出现拟调动人员放弃调动或公示结果影响调动以及其他导致岗(职)位空缺的情况,不予递补。

(六)公示。

对拟调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

(七)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青川县委农工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 0839-7201951

中共青川县委农村工作委员会 0839-7202515

监督电话:

中共青川县纪委、青川县监察局 0839-7202492、0839-7202525。

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监督电话: 0839-7202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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