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确定曹美玲为拟录用人员,现予以公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形式。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
2、要求。反映问题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歪曲事实。
3、公示时间。2015年7月31日至8月10日,7个工作日。
4、公示联系科室及受理电话。县水利局办公室,地址:行政中心C507。受理电话:6256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