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市政工程前期办公室:是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行政正处级,经费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主要承担城市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建设管理,同时承担城建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全球环境基金(GEF)赠款宁波低碳城市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建筑示范项目的管理工作。
宁波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是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行政正处级,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补助。主要负责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注:学历(学位)的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港澳、国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专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