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将丽水市文明单位工作协会公开招聘考试录用的工作人员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5年9月14日起至2015年9月21日止。
4、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丽水市委宣传部办公室(干部处)电话:2098711,2090732
注:原总成绩第3考生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