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确定倪旎、王东睿、李骞三位同志为拟录用人员,现予以公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形式。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
2、要求。反映问题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歪曲事实。
3、公示时间。2015年12月07日至12月15日,7个工作日。
4、公示联系科室及受理电话。局纪检监察室,地址:行政中心A座311室。受理电话:6043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