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公安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5年11月6日发布)有关规定,体检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考察对象予以公布(见附件)。为确保新招聘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本次考察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实行)》(浙人发〔2008〕58号)和《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浙公通字〔2008〕6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宁波市公安局
2016年1月18日
附件.宁波市公安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对象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