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6年3月13日上午9:00-11:00的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场号以考试地点公布的信息为准;
二、考生提前30分钟可以进考场;
三、与考试有关的资料和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场。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地点:准考证号2016001-2016342的考生在县委党校,准考证号2016343-2016465的考生在长兴中学。具体如下:
长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考试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