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盐县供销合作总社公开招聘下属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的规定,经过报名、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宣坤槐同志(总成绩82.2分)为拟录用对象,现予以公示。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供销总社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等方面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报本人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
2.反映问题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4月29日到5月3日止。
4.反映问题联系电话:18267331443 彭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