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山市2016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招聘)公告》规定,经过高考填报志愿、资格审核和体检,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拟录取3名考生,现将拟录取定向培养考生及替补考生名单予以公示(见附表),公开征求意见,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江山市农业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诬告。
3.公示期限:从2016年7月21日起至7月23日止,共3天。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江山市农业局人事科教科,联系电话:0570-4023669;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570- 4024720。
原标题:2016年江山市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招聘)拟录取考生和替补考生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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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定向招生拟录取人员公示.doc